当前位置:首页 |
|
|
||||||||||||||||||||||||||||||||||||||
|
||||||||||||||||||||||||||||||||||||||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规定,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予以信息公开,欢迎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群众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鄞州区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鄞州区东吴镇、瞻岐镇、塘溪镇 建设内容:鄞州区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建设任务以行洪减灾为主,全力保障水安全,打造“水体清洁、行洪安全、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的生态清洁小流域。主要包括画龙溪、梅溪、周一溪为主的小流域系统提标提升,通过溪坑提标和配套设施提升,防洪标准提高至10~20年一遇,建设内容包括防洪墙新建、桥梁及堰坝建设,并设置溪坑护脚、栏杆及河埠头等。梅溪位于塘溪镇,达标提升长7.63公里:①梅溪干流(新勇段)长0.38公里,位于梅溪水库上游新勇村,防洪标准10年一遇,现状面宽16~30米,达标提升面宽维持现状;②梅溪干流(水库下游段)长3.43公里,从梅溪水库溢洪道下游至金鸡堰,防洪标准20年一遇,现状面宽48~57米,达标提升面宽维持现状;③支流周家溪长3.82公里,防洪标准10年一遇,现状面宽10~32米,达标提升面宽维持现状。画龙溪位于东吴镇,达标提升长5.05公里:①干流画龙溪长2.97公里,从周家岙至三溪浦水库,防洪标准10~20年一遇,现状面宽7~22米,达标提升面宽维持现状;②支流黄沙溪长1.11公里,现状面宽5~9米,面宽维持现状,零星提升;③支流合石岭溪长0.97公里,现状面宽5~8米,面宽维持现状,零星提升。周一溪位于瞻岐镇,达标提升长0.40公里,防洪标准10年一遇,现状面宽5.6~10.7米,达标提升面宽维持现状。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本工程的地表水保护目标主要为梅溪、周家溪、梅溪水库、画龙溪、黄沙溪、合石岭溪、三溪浦水库、周一溪等。沿线声环境和大气环境敏感目标如下: 表1 声环境和大气环境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表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扬尘、车辆设备燃油废气,在做好8个100%以及相关废气处理措施后,对工程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且是暂时性的,随着施工结束而结束。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车辆设备清洗废水收集后经隔油沉淀处理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及施工车辆冲洗,不外排;施工泥浆水通过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工序,不外排,泥浆固化后尾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车辆、机械设备冲洗或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材料堆放产生的径流采取防冲刷措施,如加盖雨棚、采用袋装耕植土围护、在堆场四周设置截流沟等措施;经常性围堰排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工序,不可排入周边河流。对于回用后仍有多余的排水,运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纳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终端,不得随意排入河流。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施工噪声随着施工期结束,施工噪声影响也随之消失;但施工期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加以控制,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周一溪小流域泵站中潜水泵产生的噪声采用减震、隔声等措施,减缓其声环境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土石方外运综合利用;建筑垃圾由当地政府负责回收和处理;固化泥浆外运综合利用;废机油、含油抹布、废浮油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运营期:不产生固体废物。 5、生态环境影响 工程建设对评价区内植物生产力、生物量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临时占地对其产生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 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及预期效果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为河湖整治工程,项目符合“三线一单”和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和相关专项规划要求。项目的实施对道路沿线的声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和生态环境会带来一定的影响,严格落实项目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措施,可使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价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广大公众团体或个人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公众反馈意见的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17日)。 七、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鄞州区城南商务大厦B座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74- 87406174 电子信箱:879941124@qq.com (2)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科泰路149号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574-55000114 电子信箱:jtyshpgs@163.com
公告发布单位:宁波市鄞州区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5日 |